免费咨询北京在线律师 胡文友律师:刑事诉讼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27 11:58) 点击:113 |
免费咨询北京在线律师 胡文友律师:刑事诉讼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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