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现假币可以无偿没收?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5-31 03:51) 点击:153 |
银行发现假币可以无偿没收? 银行对柜台收到的假币不再“杀无赦”,而是“冤有头,债有主”地追根索源,并对能够提供来源者给予“以假兑真”的待遇。非但如此,如果储户所提供的来源,最终成为假币案件侦破线索,假币持有者不仅不会蒙受损失,还有可能“因祸得福”,得到最高20万元的奖励。从打击假币犯罪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有效的源头治理模式;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这无疑给假币持有者提供了一个极为难得的机会。 长期以来,储户到银行存钱,银行发现假币后,会立即收缴,储户均不能获得补偿。银行对无辜的假币持有者之所以如此“铁面无私”,一是出于对相关制度规定的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二是出于“小不忍则乱大谋”的担忧,如果给持币者以补偿,制造假币的人就有可能“制假换真”,扰乱金融秩序。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唯一能做的,就是“增强对假币危害社会、侵害他人利益的认识”和“掌握一定的假币鉴别技能”。 然而,多数消费者虽然对假币的危害有足够认识,但苦于没有“一定水平的防伪技能”,常常非常不幸地成为假币持有者。而按照现行法律的逻辑,如果一个消费者发现自己不慎持有了假币,就必须无偿将其交到银行。这意味着,普通老百姓没有伪造、变造人民币,却要全额、超额承担伪造、变造人民币的成本;那些忠实履行守法责任的公民,却得不到任何补偿。更为要命的是,由于没有任何救济渠道,为避免损失,有些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持有假币,首先考虑的不是它来自哪里,也不是报案,而是怎么把它花出去。这种心态也为假币留出了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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