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胡文友
胡文友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胡文友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12 11:47)     点击:11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1、投资主体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1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财务核算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胡文友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消费维权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胡文友律师,胡文友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胡文友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0139239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胡文友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胡文友律师主页,您是第33911位访客